《新婚姻法》激起了丈母娘买房的生意经 从8月13日开始,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,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。此消息引起网民们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,其中关于“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”的规定,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,也激起了丈母娘买房的生意经。从让女婿买房转变成自己买房,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出台后,这笔生意还需要重新计算。
最精明丈母娘:
嫁妆出车子属个人财产
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《失落的丈母娘》,出现了不少为丈母娘支招的内容。记者在微博上搜索,仅在新浪微博上,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,就高达近40万条。
目前,中国大多数城市流行的结婚方式是:男方负责买房,女方负责装修。南京市民张阿姨告诉记者,明年上半年女儿就准备出嫁了,现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了,按照常理,男方负责买房,女方要出装修的钱,现在想想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,这也是婚前财产啊!
有反应迅速的网友为“失落的丈母娘”支招:把你准备给姑娘的嫁妆(车、家电、家具等)和花费(如10万或者20万)全部交给男方家长,并与男方家长一起共同签协议出资买新房给孩子,然后要求男方掏钱买车、家电等。
最实际丈母娘:
房产证上加名字
“现在想要房子维系家庭稳定的传统观念需要改一改了。家庭主妇、全职太太变成高危职业,迫使女性自立自强。”王阿姨告诉记者,女儿今年32岁,好不容易觅得真爱,却迎来了这新的司法解释。“爱情需要保证,前提就是要有物质基础,我决定跟女婿商量,让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,不然将来万一出了什么事,女儿难道要睡到大街上去吗?”
不过也有不少网友反映,新的司法解释使男性不再娶媳妇成了买媳妇,娶媳妇就是娶包袱,婚姻成了买卖,成了商品,从这些方面来说有进步意义,但这是不是有效?有人表示:“我感觉这项规定只会使以前房子不要过户女方名下就可结婚,现在是必须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才结婚,只不过是加速了房子过户时间。”
最理性丈母娘:
回归真爱才是真谛
业内人士指出,从多种迹象看,此次司法解释实施后,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一些微妙的变化。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,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。另一方面,有网友认为,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,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。在南京工作3年的小金和男朋友都是外地人,此前,家里一直反对小金的对象不是本地人,担心他买不起房。“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,我妈主动找到男方父母,提出一人一半买个房子,今后也不会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。”
此前有观点戏称,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。今后,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,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