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枪 支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(含首要零部件),包罗:
1.军用枪、公务用枪:手 枪,步 枪、冲锋 枪、机 枪、防暴 枪等。
2.民用枪,气 枪、猎 枪、行为 枪、麻醉打针枪、发令枪等。
3。其他枪 支:样品枪。道具枪等。
4.军械、警械:警棍、军用或警用匕首,刺刀等。
5.国家压制的枪 支、械具:钢珠枪、催泪枪、电击枪、电击器、防卫器等。
6.上述物品的仿制品。
(二)爆炸物品类,包括:
1.弹药:炸 弹,手榴 弹,照明弹、燃烧弹、烟幕弹,信号弹、催泪弹、毒气弹和子 弹(空包弹、战斗弹、检修弹、锻练弹)等。
2.爆破工具:炸药、雷管、导火索、导爆索、非电导爆体系、爆破剂等。
3.烟火制品:礼花弹、烟花,爆竹等。
4.上述物品的仿制品。
(三)管制刀具:指1983年经国务院核准由公安部颁布执行的《对部门刀具实行牵制的暂行规定》中所列出的刀具,包含匕首,三梭刀(包罗呆板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高出匕首的单刃刀、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。三棱尖刀等。少数民族由于生涯风尚需要佩带、使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,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贩卖,操纵。
(四)易燃,易爆物品,包含:氢气、氧气、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、液化气体;黄磷,白磷、硝化纤维(含胶片)、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;金属钾。钠、钾、碳化钙(电石)、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;汽油,火油,柴油、苯、乙醇(酒精)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油等易燃液体;闪光粉、固体酒精、赛璐珞等易燃固体;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铅、过醋酸等种种无机、有机氧化剂。
(五)毒害品:包罗氰化物,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。
(六)腐蚀性物品:包罗硫酸,盐酸、硝酸,有液蓄电池,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等。
(七)放射性物品: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。
(八)其他危害航行安全的物品,如可醒目扰飞机上各类仪表正常事情的强磁化物、有猛烈刺激性气息的物品等。
(九)国度法律律例划定的其他禁止携带,运输的物品。
以上为你介绍了"坐飞机注意事项",初次乘坐飞机的旅客,为了保证你的旅行顺利和安全,一定要了解这些知识哦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