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许多父母常会为了宝宝的闹情绪,而伤透脑筋。面对孩子不当的行为、举止时,做家长的应先了解其原因,再以适当的方法处理。但如果孩子以丢东西、打架等方式,达到自己的目的时,父母就需适当给予处罚,让孩子了解他的这些举动是不对的。
许多父母常会为了宝宝的闹情绪,而伤透脑筋。面对孩子不当的行为、举止时,做家长的应先了解其原因,再以适当的方法处理。但如果孩子以丢东西、打架等方式,达到自己的目的时,父母就需适当给予处罚,让孩子了解他的这些举动是不对的。
不同年龄段,“惩罚”措施各不同 四个月以下——轻轻握住他的手
四个月大的宝宝抓扯你的头发,你要了解此时的孩子根本不会有意伤害你,他也无法知道如何自我控制,以免下次再犯。因此,如果宝宝抓头发你就处罚他,只会吓坏他,增加他对问题的困惑而已。此时你只须要大声说“不可以”,就可以收到导正的效果。此一阶段要多给他关爱,让孩子觉得安全无虞,此时管理好他的冲动行为才是你重要的责任。宝宝想动手打人,你轻轻握住他的手就可以了。也许宝宝会哭、会闹、会发脾气,但是,请注意,他绝不是坏孩子。
学步期的孩子——应带离现场
当孩子进入学步期,家里开始慢慢有战场的味道,因为此时的孩子想站起来自由行走,也会抗拒父母的权威。父母对孩子的规范要求开始增加,当谈判出现问题时,难免产生对立。这是此一时期家庭的正常现象。三岁以下的孩子并没有很好的判断力,因此,可能出现的危险动作要及时示警(譬如不可以抓沙子丢人),并且明白告诉他不听话的后果如何(如果你做了,就不让你在沙堆玩耍)。要再三提醒他,给他简短明确的指示,不能有太复杂或彼此冲突,或超过他理解程度的规定。对学步期的孩子,处罚应该列为最后手段,因为此时的孩子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。如果你的劝止无法生效,最后不得不处罚他时,最好的处罚方式是让孩子离开闹事现场,或中止他参与当时的活动。譬如,如果孩子在朋友家闹情绪,就带他回家;如果他拿玩具敲哥哥的头,就没收他的玩具,以免愈闹愈僵,战火蔓延。
三~六岁的孩子——不要太苛责
三到六岁的孩子,对是非观念和因果关系已经有了较清楚的概念。这表示,他知道如果他做错事就会受到处罚。由于他的智力和社会认知能力已较成熟,在行动之前他会先想一想。他也知道,有意犯错和无意做错会得到不一样的惩罚。家长要了解此一阶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状况,对超乎其自我控制范围(譬如弟弟撕破他的书)而做错的事不能处罚; 由于技术不纯熟(譬如打翻牛奶)而犯规,也不能惩罚。这些都与孩子能力的发展阶段有关,如果是他的能力尚未发展至此而无法完成某事或遵守某项规范,你再怎么骂也没有用,只是让孩子的心情变得更焦虑而已。
当你决定提出一项规范要求孩子遵守时,必须要能贯彻到底。空洞的威胁不会发生作用,还会降低你发言的权威感,并让孩子对于更重要的规范产生认知混淆。所以,有必要的规范才提出来,而且要能说到做到。
六~十岁的孩子——处罚须谨慎
六到十岁的孩子已经很有责任感;他们也会开始自己有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、自己的社交活动和自己的朋友。这时期的孩子心思比较理性,情绪也比较稳定。所以,孩子对于你的期望会作出反应,也会要求减低对他的惩罚。因此,当你不得不惩罚孩子时,可以选择禁止他平日最喜欢的活动;但是,一些特别活动(譬如只举办一次的活动)则不宜禁止,因为这会让孩子有一种“丧失此次永无机会弥补”的痛心。禁止的活动也不能包括与自我认同有关者,譬如学习和体育活动等,因为他的同侪也都很在意这些活动,无故不参加可能被视为不合作分子。这个年纪的孩子也正是建立强烈自尊心的时期,最忌讳别人说他是“爱哭的小孩”,这会很伤孩子的心。父母之所以处罚孩子,总是希望此后孩子在行为表现上有所改善,能分辨是非,并且知道做任何事情都要自行承担后果。因此,如果实施惩处时父母能慎重为之,罚则也合乎孩子的发展阶段,恰如其分的处罚,那么,你的孩子将会成为非常有教养的人。
家长要注意:把握原则、控制情绪
孩子成长过程当中,难免都会犯错,无论是无心的或是故意的,当父母在处罚孩子时,还需注意一些事情,以免造成不良的后遗症。
1、安全问题,处罚物品的材质避免过于坚硬
2、控制自己的情绪反应
有些家长训教孩子喜欢没完没了,而且还时不时地喝问孩子“我的话你听见了没有?”孩子慑于家长的威严,为了免受皮肉之苦,只能别无选择地说“听见了”,其实他可能什么都没听进去,甚至左耳听了右耳出,根本就没听。
有些家长在教训孩子时总忘不了东拉西扯、横牵竖连,说出孩子的种种不是,甚至将孩子说得一无是处,直至忘记了本次教训的主题。孩子怎样想呢?反正自己没有一处是对的,以前取得的成绩、改正的缺点家长都看不到,自感自己天生是挨训该罚的料,对改错失去了信心,也就破罐破摔、我行我素,这样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。所以,家长训教惩罚孩子务必要一事一议,就事论事,切勿搞牵连、翻陈账。
3、惩罚的“量刑”要适当
惩罚孩子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良性转化,惩罚的“量刑”就必须合乎孩子的行为。惩罚过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,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。因此惩罚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,既不能轻描淡写,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“刑罚”。大教育家洛克说:“儿童第一次应该受到惩罚的痛苦的时候,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,不可中止;而且还要逐渐加重”,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。
3、处罚的地点应选择不明显、不正对大门地方,以免伤到孩子自尊心
4、注意措词、语气,勿以威胁、恐吓的话语对孩子说
家长惩罚孩子应力戒讽刺挖苦,更不能自恃“孩子是我生的、是我养的”而随意用恶毒的语言指责、谩骂孩子。实践证明,讽刺挖苦和恶语谩骂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够接受的范围,将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。因此,家长应该牢记惩罚孩子的目的是帮助他改正错误,决不是为了刺激孩子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——自尊心。有些家长在惩罚孩子语言不文明、满口脏话时,自己也“出口成脏”,这就使得训教效果大打折扣,甚至失去说服力。
5.及时惩罚莫迟疑
惩罚的效果部分来自条件反射,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效果越好。所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犯错,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;如果当时的情境(如有客人在场或正在公共场所)不允许立即作出反应,事后则应及时地创造条件,尽可能让孩子回到与原来相似的情境中去,家长和孩子一起回顾和总结当时的言行,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,并明确要求他改正。
6、处罚内容需彻底执行,不宽容、妥协
家长应和孩子协商制定一个奖惩规则,让孩子知道犯错后将受到什么惩罚。这样,孩子平日就会有所注意,从而减少犯错误的概率。当孩子犯错后,家长应注意调整自己的情绪,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随意惩罚孩子。 若是孩子以后犯了同样的错误,也应该按规则进行和以前相同的惩罚,这样家长才能在孩子心中树立威信。
7、处罚后,安抚孩子,让他知道父母对他的关心和关爱
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着教与被教的关系,但教育孩子仍当以理服人。惩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,因此,惩罚之后必须要及时与孩子说理,否则,孩子在忍受了惩罚之后将依然如故。所以,家长在惩罚孩子后要通过说理、剖析的方式使他明白为什么会受罚、知道犯错误的原因,讲清楚如果坚持犯错下去将有什么后果。惩罚只是一种劣性条件刺激,其效能是短时的,不能持久。受罚的孩子改正了错误并不等于他已明白事理,并不能保证他下次不会再犯。因此,让孩子明白自己受罚的原因才是根除错误的关键,说理是惩罚孩子之后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步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