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平市警方在捣毁一个设在果园的卖淫窝点时,发现该窝点专门招揽农村老年男子嫖娼。让人惊奇的是,组织、容留卖淫活动的主犯,竟然是今年75岁的老汉,而抓获的卖淫女中,有一名老妪今年已有70岁高龄。据她供述,她已有10年的卖淫史。
卖淫女中有个七旬老太
75岁的黄某是桂平市南木镇人,11月18日被桂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黄某涉及的罪名,是容留妇女卖淫罪。他是在桂平市警方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落网的。
今年8月18日下午1时许,一名群众报称:在南木镇南木村麻荒岭的一个果园内,有人组织卖淫嫖娼。这个窝点距离南木街只有一公里左右,可是很隐秘:四周有树包围,外人不进到果园,根本无法发现。
桂平市公安局南木派出所的民警立即采取行动,将该果园团团包围。在果园内用水泥砖、石棉瓦搭起的两间简易房间里,民警当场抓获卖淫妇女6人、嫖客7人,其中3对男女被抓了现行。
在将卖淫嫖娼者带离现场时,民警们发现被抓现行的卖淫女中,一人29岁,一人37岁,一人47岁,剩余的皆为老年妇女。其中一名叫杨某的卖淫女,头发有一半已雪白,有一半被染成了黑色。她的肤色虽然比较圆润,却掩盖不住苍老的面容。
经审讯,民警得知杨某竟然已有70岁。当天下午,她与一名老汉刚进到房间想发生性关系,就被当场抓获。杨某承认,她在10年前就开始卖淫。在询问家庭成员时,杨某自称是孤身一人,因为居无定所经常到各处漂泊。民警通过查询得知,其实杨某有家有儿女。至于她为何长期从事卖淫活动,杨某则拒绝回答。
鉴于杨某年龄已高,民警在对她教育后释放。在行动中被抓获的果园主人黄某,则被警方以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罪刑事拘留。在桂平市检察院批准后,黄某随后被逮捕,后又变更为监视居住。
经营者是个75岁老汉
75岁的黄某落网后,这个果园的秘密也被揭开了。
据黄某供述,在2009年年底,他经一个老汉介绍,认识了40多岁的妇女汪某。汪某以前在南木镇以结婚的形式,骗一些单身老人的钱用。后来,骗人多了,别人就都认识她了。无法再用旧伎俩行骗后,她就到果园找到黄某,让他把果园建成一个卖淫场所。
黄某的果园原来有两间瓦房,是以前看守果树时建的。为了做皮肉生意,汪某叫黄某又在果园里的另一头多建了一间瓦房,隔成两间房间,房里再摆一两张床。汪某表示,由她叫些卖淫女来卖淫,得钱后,两人再从收入中提取一部分。本来就缺钱用的黄某,一听说做这些事“不花力气就有钱收”,于是两人一拍即合。
新瓦房建好后,汪某从外地叫来一些卖淫女,又到当地招揽嫖客上门。大约“经营”一个月后,果园有了“名气”,陆续有嫖客闻腥上门了。
由于“主顾”多是农村的中老年人,这个皮肉场还有个规矩:每次给嫖客交易的时间是十几分钟,不管性关系成不成功,超过时间照样要收钱。这些卖淫女每卖淫一次,收取嫖客12元钱,其中由黄某抽1元钱做“床铺费”,抽1元钱给汪某做“介绍费”。
案发后,黄某承认,他平均3天做一次“生意”,生意好的一天就有三四十元,生意差的一天就有20元左右。从今年2月份底到被抓获时止,他获得的“床铺费”大约有1500元。
汪某所得要比黄某略多些,因为除了抽取“介绍费”,她还亲自卖淫。黄某获得的钱,“都在平时吃饭买菜时花光了”。
嫖娼者多是“空巢老人”
据黄某交代,他的“生意”主要是在南木圩日做的。每隔两天,趁着附近农村的人赶圩,他的“生意”一般从上午10时开始,至下午4时左右。圩散了,皮肉交易也结束了。
这些在果园从事卖淫的妇女,少部分是像汪某一样的本地人,大多数是外省的女子。据有的卖淫女交代,她们认识后就互相介绍来果园卖淫。来嫖娼者则多是附近农村的老人,一般是在赶圩途中被卖淫女招嫖。
8月12日是南木圩日,邱老汉赶完圩后,听人讲在公路边一个果园有女人卖淫,他就步行去嫖娼。
8月15日中午,刘老汉从南木镇赶圩归来,看到公路边一个岔路口有一些人出入,便好奇地跟去观察,结果来到了黄某的果园。在果园小瓦房门口,几名带着外地口音的妇女对他招嫖。与一名40岁左右的卖淫女进行交易后,刘老汉在8月18日圩日时又“旧地重游”,想继续与那名卖淫女交易,结果被民警抓获。
刘××在案发前一段时间,看见与黄某的合伙人汪某到他村里帮邻居插田,双方交谈后认识。几天后,他到黄某的果园时发现汪某在那里卖淫。刘××很吃惊,倒是汪某很大方地向他招嫖。
有了第一次,刘××又想第二次。案发当天,他又去找汪某嫖娼。因为是熟人了,汪某给他“优惠”,少收了两块钱。两人正在发生关系时,被民警当场抓获。
据办案人员介绍,来光顾该淫窝的老人,基本上是农村的“空巢老人”。子女们常年在外打工,加上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空虚,往往挡不住卖淫女的诱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