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曝公务员前夫与情人不雅照
10月3日,苏州一家知名网站转载了当地媒体的报道《“捆绑”艳照门惊现苏州,离婚丈夫拒付抚养费》,引发强烈关注。当事人苏州市民王女士称,照片中的女主角虽然也是一名模特,但拍摄的人是刚和自己离婚的前夫陆先生。“他和模特是婚外情关系,他是名公务员,又是干部,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?”记者在采访调查中,陆先生否认自己拍了不雅照,并称自己不认识那名模特。有律师认为,即使不雅照是陆先生拍摄,但没传播就不构成违法。
报道显示,在100多张照片中,一名身穿旗袍的女孩被绳索、铁链、皮带、铜锁捆绑着,摆出不同的造型,看上去很“暴力”,似乎遭到“虐待”。面对镜头,当事人王女士说照片是自己前夫拍的。
近日,记者联系上了王女士。王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,照片拍摄时间为2006年2月。一个相貌清秀、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孩要么戴着“手铐”,要么被绳索五花大绑,或坐或躺在沙发上,姿势很暧昧。“如果没看到这些照片,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。”
王女士称,2002年初,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前夫陆先生,两人在2003年3月结婚,2006年自己怀孕。就在这段时间里,陆先生出现了反常, “天天冷言冷语。什么事也不做。孩子出生后,他常常半夜三更才回家,甚至有时不回家,总是推说去看父母了,要么就是加班工作忙。”
王女士说,父亲总是安慰她,年轻人以事业为重,自己便没多想。陆先生也总以“半夜睡不好会影响第二天工作,影响仕途”等理由不和妻女同居。王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,尽管女婿经常半夜才回家,不陪妻女,但她还是经常叮嘱对方身体要紧。“照片出来之前,他们两个人是没有矛盾的。”
那么,照片究竟是怎么被发现的呢?王女士说,2008年1月初,她提出要回陆先生父母家拿电脑,陆先生却说要把以前的东西删掉才能给她。王女士起了疑心,“电脑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?”2008年1月11日,趁陆先生去扬州出差,王女士到陆先生父母家取回了电脑,并用软件对电脑进行了恢复。恢复出来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,“有我老公情人的不雅照,不雅照的文件名是‘KB’,我推测意为‘捆绑’。”
女主角是不是小三
王女士称,2008年1月12日,她再次来到陆先生父母家,想拿移动硬盘,却被陆先生的家人抢走。王女士认为,照片中的女主角是陆先生的情妇,两人可能早就住到一起了。
女方:可能早住一起了
王女士说,陆先生和那名女主角年龄相差10岁,之所以能拍出那些照片,应该关系不一般。2008年1月20日,她约陆先生出来谈了照片等事情后,还请侦探跟踪陆先生,发现陆先生在单位旁边的大厦租了房子。王女士怀疑,陆先生可能早就和照片中的女主角住到了一起。“不过他很谨慎,1月26日就退了大厦的房子。”
此外,王女士还发现了丈夫在两家五星级酒店的开房记录。“一晚2000元左右的价格,而且住的都是夫妻套房。我曾问过他,他一会儿说是单位开房,一会儿又说是亲戚开房,始终解释不清楚。”
法院:婚外情证据不足
昨天上午,记者来到陆先生的单位了解情况。陆先生得知记者的来意后,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,“所有的内容判决书上都有了。”关于王女士质疑陆先生婚外情、拍不雅照等问题,苏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,“关于被告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的问题: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婚外恋、婚外情甚至婚外同居行为,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;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均提出异议,表明无婚外同居行为。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述行为,故对此不予认定。”
照片是谁拍的
王女士表示,自己有多个证据证明这组照片是陆先生拍的。而陆先生表示,自己不认识照片中的女主角。
女方:他在录音里承认了
王女士称,在一张照片中,女主角嘴边有一部诺基亚手机,那部手机恰巧和陆先生当时使用的手机是一样的。“我在他的汽车后备箱里找到过和照片中一模一样的捆绑工具,当时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,所以没有多问。”
王女士还表示,前夫对这些照片并不否认,她还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,录音中一个男子说:“我是有这方面的爱好,这个女的是个模特,当时也是一念之差……”
男方:不认识女主角
对于不雅照中的女主角,陆先生予以否认,“不认识,完全是那个女人胡编乱造的。”随后,陆先生不愿再接受采访。
谈到照片中的女主角,王女士透露该女子曾在模特大赛上获了不少奖。记者经过调查,得知照片上的女子曾做过模特。一位认识该女子的人士告诉记者,看到电视报道后,自己就从衣着、身材等辨认出来了,“因为她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穿过照片中的那件旗袍。”
感情之外
女方:还有多项财产纠纷
王女士称,2008年1月15日,自己提出了协议离婚,但遭到陆先生家人的反对,2008年10月,陆先生正式起诉离婚。“现在知道反对是为什么了,为了转移财产。”此外,王女士还认为,离婚之前,陆先生曾以未婚的名义购买了昆山的一套住房,最早的房屋合同上是陆先生和父母的姓名,后来就只有陆先生父母的了,这是陆先生有意在隐瞒婚后共同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