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宇春起诉"李宇春死亡"造谣者并索赔10万:我不是章子怡
近日,被传出“死讯”的李宇春忍无可忍,已向东城法院递交了诉状,李宇春死亡起诉索赔10万,或许,李宇春吸取了章子怡被诽谤事件经验,造谣者各类谣言让明星忍无可忍无须再忍。
6月初,章子怡“被限制出境”事件让国际章大动肝火,将《苹果日报》及《壹周刊》告上法庭指两份刊物诬蔑她以及被禁止出境,相关的报道遭8间海外媒体及网站转载,令蜚声国际的章子怡名誉严重受损。入禀状指出,报道内容引述美国民间中文新闻网站“博-讯新闻网”,指众被告没有查证及没有向原诉查询,明知报道内容失实或罔顾其真确性,为吸引读者而蓄意损害原诉人的声誉,要求法庭禁制失实报道,及颁令被告作出赔偿。
章子怡指诽谤报道内容失实,令她的名誉严重受损。
《苹果》没有回应
原诉人为章子怡,被告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《苹果日报》总编辑张剑虹,与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《壹周刊》总编辑李-志豪。两者同属壹传媒旗下机构。张剑虹透过发言人表示对事件没有响应。
被告没有查证
原诉指出,相关的报道遭8间海外媒体及网站转载,令蜚声国际的章子怡名誉严重受损。入禀状指出,报道内容引述美国民间中文新闻网站“博-讯新闻网”,指众被告没有查证及没有向原诉查询,明知报道内容失实或罔顾其真确性,为吸引读者而蓄意损害原诉人的声誉,要求法庭禁制失实报道,及颁令被告作出赔偿。
李宇春整容失败死亡——近日,这条转自贴吧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传开,但随着出席活动的李宇春现身而粉碎。记者7月4日上午获悉,李宇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发布假消息的邹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。北京市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
3月19日中午,一条“李宇春手术出现麻醉意外,抢救无效心衰死亡”的微博,迅速在网上流传。只是这则假新闻的寿命并不长,当天下午,李宇春以青年电影人的身份出席在北京举行的青年影展活动,她高举板砖拍照,身体力行粉碎谣言。
李宇春起诉称,2012年3月18日,邹某使用百度贴吧ID“不爱我的走”,在百度贴吧恶意发布其“因整容失败死亡”帖子,该帖经微博转发以极快的速度传播,影响极大。不过,好在她3月19日出席在北京举行的青年影展活动,高举板砖拍照,身体力行粉碎谣言。李宇春认为,邹某利用微博在网上凭空捏造、传播原告整容致死的虚假信息,对身为公众人物的自己名誉及其家人造成严重伤害。故起诉要求判令邹某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等。
据悉悉,本案系李宇春委托代理人前往法院立案,原告方是李宇春本人,并未涉及天娱公司等单位,此外,传播新闻的网站并没有被牵涉其中。
名人“被谣言”的背后,除了商业利益的刺激和博名浮躁的驱动,也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。首先,交流平台的缺失,加剧了名人和草根之间的互动裂痕;名人和寻常百姓的生活相对脱节,人们对名人的生活情境知之甚少。其次,社会信任的缺失,进一步加剧了谣言的传播。此外,当前的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,沉重的生活压力,快速的工作节奏,让人们不堪重负,迫切需要娱乐文化来“解压”,释放紧张情绪。
作为“中性”的代言人,李宇春即使受到众多粉丝的热烈追捧,却依然逃脱不了公众对她女性气质的质疑。在娱乐圈整容成风的背景下,“整容致死”的谣言恰好击中了李宇春的软肋,有模有样的说辞,煞有介事的介绍,“李宇春整容致死”经由网络迅速传播。
面对侵权行为,是“借力打力”、大炒热炒,还是置若罔闻、听之任之?李宇春以亲历而为的言行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。